与“代签名”相关投诉
处理中
太平洋保险代理人销售违规
投保人:邵进仓. 身份证号:62****198****00210. 现住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市嘉园7号楼2单元102号.退保原因: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保险代理人通过垫付保费的形式诱导投保人购买保险,并且询问本人家属指环大小,给我爱人购买了戒指。该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116条第4款和第131条第四款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同时,该行为也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24条。经过:2021年4月23日,太保保险代理人为我推荐保险,保单号:2600****、2600****、2600****.保险代理人只告诉我该保险非常好,未做任何销售保险的流程:未告知犹豫期、观察期,未做体检,未做健康告知,没有告知讲解保障责任和免责条款,无利益演示表,无产品计划书,没有进行双录,隐瞒保险合同重要条款和内容,存在销售误导。违反保险法第131条第2款规定:“保险代理人办理保险业务过程中隐瞒与保险合同相关的重要情况”。这3份保单的第一期保费由我个人支付划扣至太保账户,第二期和第三期保费均为保险代理人以垫付保费的形式划扣至太保账户。后续保险代理人为完成业绩,在非本人授权的情况下陆续以垫付保费的形式先后又购买了7份保险,保单号:2600****、2600****、2600****、2600****、2600****、2600****、2600****,这7份保单和前3份保单一样,未做任何保险销售程序。这10份保险我自始自终没有收到一份纸质版保单原件,不知保险合同内容。诉求: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授权代理协议,保险代理人是以保险公司的名义与投保人进行接洽,沟通,签订保险合同。保险代理人的销售行为造成的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现本人要求终止与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合同利益关系,将本人名下10份保单进行全额退保。共计金额60217.84元。 附1:微信聊天截图一份 附2:保险代理人垫付银行转账给记录以及太保保费划扣记录一份
处理中
保险未经同意自动续保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一共缴了三款保险,第一款,太平任我行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号:00****62****7)花费0元。第二款,泰康百万医疗险,(保单号:H2****30****74****3149)一共十二期(已缴:712.8元)。第三款,泰康魔方产品销售续保(保单号:H24****130****74****49),到目前为止,一共两期,一期120,已缴240元。以上都是未经过我本人同意,包括第一期零元的保险,莫名其妙出现的三款保险,期间我给客服打电话要求退全款,只追回120元。以上第一期没有电子保单,第二期电子保单,本人可以保证没有买过任何保险,没有签过任何合同。第二期就是泰康百万医疗险,第三期是续保,本人也是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未经得本人同意,莫名其妙就续保,并且,在续保(截图五)这个电子保单上电话号不是我本人的,是个空号。
已完结
投诉平安人寿保险违规销售行为
于2018年3月27日在湖北省潜江市周矶镇雷谭村7组,被平安业务员诱导夸大产品送礼返佣购买了2份保险,本人购买了的平安福18产品,其父亲购买了一份安鑫保产品,现发现投保时业务员有违规行为,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对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保险纸质合同上也不是本人签字,当时让我父母买保险也未告知保险犹豫期,不仅诱导我年迈父亲买了一份,还诱导我的父母给我也买了一份寿险,我们这么年轻需要买什么寿险,这不是坑人吗?我要投诉平安人寿保险公司这种违规行为,并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还两份保费。
已完结
保险公司代签违规销售投诉
2019年4月17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公司与本人母亲签订健康保险合同,本人为被保人,当时被保人签名为我母亲代签,本人当时已满18岁,对此合同毫不知情。对方业务员胡丝语在投保后未对本人进行健康告知,投保后保险公司没有对本人进行回访,本人不知情且未到场,合同由本人母亲代签字,保单非本人签订。 2021年4月11日保险公司与本人进行投保人变更手续,投保人由本人母亲变更为本人。变更后保险公司业务员胡丝语也并未对本人进行健康告知,未对本人进行投保合同相关内容解释义务,以及投保风险告知。 对我来说,是极大的欺骗,是贵公司未明确尽到提示和如实告知的义务。现在发现投保时业务员胡丝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我要投诉富德生命人寿公司这种违规销售的行为,并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还保费!
已完结
投诉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所有保险合同内签字均为业务员代签
家人于2018年通过中荷人寿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投保人为我本人,但所有保险合同内签字均为业务员代签,家人已缴费四年现要求退保,多次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额退保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希望协调全额退保
已完结
投诉河南商丘人保-人民保险虚假宣传
①已经投诉了两次,这是第三次实名举报强烈投诉商丘现场勘验定损理赔员商丘陈磊手机号185****9703【同微信号】陈磊理赔员欺上瞒下,胡乱定损,不到现场定损、不到现场勘验就直接定损,还说只能理赔一半,剩下的一半不理赔还让顾客我本人去自掏腰包修车,既然让顾客掏腰包,那为啥还要投保险呢?本人实名投诉强烈举报商丘理赔员陈磊要求其道歉赔偿,对其作出处罚扣工资,最好是直接辞退此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辞不足以安民心。 ②商丘陈磊理赔员要求我把破损的车开到指定修理厂——添鑫汽修店维修,其他修车厂修车店甚至4s店都不去修车,还说去其他汽修店不理赔,只要求我去添鑫修车店,这肯定有中饱私囊,肯定有拿回扣。我现在实名举报投诉陈磊添鑫修车店拿回扣。和修车店串通好进行洗钱。严重违法违纪犯罪。 还有添鑫修车厂未经我同意,人保财险未经我同意直接把理赔款钱打款到添鑫修车店银行账号上,我都没有签字、也没有签名,怎么可以把理赔款都打到添鑫修车店呢? ③添鑫汽修厂收到理赔钱之后不积极修车,我是2月26号报的案,把车开到汽修厂,之后修车一直到3月19号上午还没有修好,在我言辞逼迫和现场监督的情况下才把我的车修了,第一次还没修好,还问我要钱问我要了200块钱,我不给200块钱,车不能开走,我给了200块钱,我开车走之后,车还是没修好,刚换的右转尾灯不亮,又回来修了,来回费油钱,我从商丘开汽车到虞城,从虞城到商丘开汽车简直浪费我的时间、精力、汽油,申请赔偿200块钱。 ⑤我实名举报强烈投诉理赔员陈磊及添鑫修理厂。本人诉求是立刻退回我200块钱,立刻辞退陈磊或者是罚款处罚或者对添鑫汽修厂解除其为人保财险人保车险的定点修车店。
已完结
投诉中国人寿(寿险)退/减保纠纷
我在2020.2.22日时候,通过一个刚入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熟人,因为新人业务需求,要求本人帮忙购买一份保单,当时业务员的说法是只需要扣第一年的钱,第二年会自动取消扣款保单自动结束。但是保险公司在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都有自动扣款保费,并且在这四年间并没有收到保险公司的扣款短信以及扣款成功的告知短信!而且第一年的钱是业务员通过银行转账返款到账号之后再扣除的,并且业务员也没有跟我讲解过是购买的什么保险,以及保险属于什么性质的,并非保险合同也并非我本人签字!发现问题后,我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他们内部核查上面确实是事实,但是他们依旧不给出妥善处理,一直在拖着退保事宜。因为是在我并非自愿的情况下一直连续扣了四年,要求就是退保,退还四年所扣金额10986.52元。
已完结
投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建单,保单非本人签字,并且不知保单内容
本人在2020.2.22日在新入职的业务员的诱导下为帮熟人完成业务所以购买一份保单,当时业务员并未向我详细讲述过保单内容,更不清楚保单的具体情况,也没有看到过保单合同,保单上也非本人签字,纸制保单也从未到过我手里。因为当时业务员只说让我帮忙完成一份保单,不需要我管,所以并未向我讲述保单的具体内容,只告诉我这份保单会在第二年会取消自动扣费。我不清楚保险公司内部当时为什么这样操作,即使当时心存疑惑,但因为业务员告诉我保险第二年会自动取消,就没有多想,毕竟是帮熟人完成任务。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保险通过银行在2021.2.25日,2022.2.25日,2023.2.25日,2024.3.1日,均从本人银行卡里自动扣除保费2746.63元,四年共计保费10986.52元。并且在2021.2.25日,2022.2.25日,2023.2.25日这三年期间扣费前与扣费后均没有任何保单缴费与扣费提醒。本人是在2024.3.1日去银行处理存款业务发现无故被扣费,查询过银行扣费记录才知晓是保险代扣,并且扣了五年。本人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沟通,但保险公司一直拒不处理。
已完结
已公司内部险种赠送礼品诱骗办理保险
2010年业务员苟文已公司内部险种父母年龄大不能办理转让名额,还送礼品诱骗办理中国平安智盈人生,当时告知,交费五年保终身,一年交六千,管疾病和意外,最后人不在赔偿12万,按照他的告知连续交费五年,共计3万保费。2022无意间得知保单没有保障,永久失效,血汗钱三万血本无归。违法违规:1.保单上的工作单位,电话等重要信息均是编撰。2.保单的应我填写内容均不是我笔记。3电话录音证明买保险送冰箱。4.保险业务员离职,没有人做保单服务。有录音为证,但是平台无法上传
已解释
整改水滴保险公司,
业务员,乱引导中老人买保险,因为他交开爱心人寿,以为交爱心人寿保险,交年多才知道不是爱心人寿,原来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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