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声韵天成文化虚假宣传拒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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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8月12号与西安声韵天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署至2025年10月13号的配音合作协议,对方要求我在10月13号之前完成十单作品,我已完成后将退回要求我交的合作费一千元。但该公司在我合同到期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退合作费用的一千块钱。后续查他们公司信息,发现是25年7月15日注册的公司。是诈*公司,实际上是心里想让我录不完,不合格,要我违约金。这合着就是到了时间我没有完成让我违约,然后索要高价违约费。一开始忽悠的挺好,说很轻松。属于诈*诱导没经验的来签合同,然后索要高价违约金。 诉求:退回1000元以版权费为由收取的服务费,以及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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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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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和我签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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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证据】证明对方是经营者,我方是接受服务的个人 此为对方工作人员“里里”多次向我派发任务时出具的官方报价单。 请注意: 1. 每一张报价单标题均明确写明 “配音报价单(抽佣后)”。 2. 对方明确标注 “抽佣后” ,承认其从我劳动报酬中抽取了佣金,这是典型的经营盈利行为。 3. 对方是派发任务、制定标准、支付报酬(并抽佣)的经营和管理方,我则是按对方要求提供劳务的个人。 这充分证明我们之间是 “经营与消费/服务” 的关系,而非*等合作。对方以“合作”为名,行“经营”之实,旨在规避其作为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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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8月12日与西安声韵天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配音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本人需缴纳1000元保证金(本人已分次缴纳完成,本人为该公司完成10单有声*录制后,其将退还1000元服务费。但签约后,发现对方存在多项严重问题: 一、虚假宣传与刻意隐瞒,诱导消费者签约(欺诈行为) 1. 签约前承诺“时薪”,隐瞒不合理流程:该公司在签约前以“时薪40-80元/小时”、“完成10单即可退还1000元服务费”为诱饵进行宣传。但在签约前,刻意隐瞒了最影响完成进度的关键信息——漫长的审核流程及其具体周期。 2. 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签约后我方才得知,每单录制仅需几小时,但公司审核流程需3-4天,且周末不安排审核。这直接导致原定2个月内完成10单的目标在事实上难以实现。对方利用其信息优势,在我方(作为行业新手)不了解内情的情况下,诱使我方签订了根本不可能完成目标的合同,已构成欺诈。 二、利用不公*合同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 1. 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合同条款完全偏向该公司。例如,合同规定我方“未完成前不可以擅自离职,违者视为违约”,严重限制了我方作为合作者的自由;而对方违约的责任则规定模糊。 2. 退费条件苛刻且不透明:合同虽约定完成10单可退费,但“完成”标准由公司单方面认定,为我方设置了无法逾越的障碍。 三、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严重瑕疵 1. 无法保障作品版权合法性:在我方多次要求下,该公司仍无法及时提供全部录制*籍的完整版权授权*,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也令我方无法安心继续合作。 2. 财务管理混乱:在支付劳动报酬后,经我方反复催促,对方才在我方提出解约后补发工资条,且从未依法提供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明,存在税务违规嫌疑。 综上所述,该公司通过虚假宣传和隐瞒重要事实的手段,与我方签订了一份显失公*、且根本目的无法实现的合同,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现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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