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融通两次未告知强制扣费
网友保保_oTE1BdUt
一、投诉事项 海科融通及其代理商漠视消费者权益与金融监管规定,短期内两次实施未告知强制扣费,首次违规退款后未整改,二次以“低费率保障费”名义恶意扣费,且存在责任推诿等侵权行为,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二、事实与经过 1. 2025年7月,本人使用海科融通POS机时,未获任何告知被违规扣除198元“押金”,8月1日反馈后虽退费,但对方未作解释也未出具杜绝违规的*面承诺;2. 2025年11月27日17:58,本人刷卡消费896元后,再次被无告知扣除198元“低费率保障费”,客服推诿责任至代理商,拒绝直接承担退费义务。 三、投诉依据与严正警告 (一)投诉依据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两次扣费均未告知,剥夺本人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首次投诉后未整改,主观恶意明显;2. 违反《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未明码标价却收取未标明费用,扣费行为无效;3. 海科融通作为持牌支付机构,应对代理商承担监管及连带责任,推诿责任属逃避法定义务。 (二)严正警告 海科融通两次恶意违规扣费,严重挑战消费者权益与监管权威!本人已保留全部证据,若3个工作日内未妥善处理,将立即向12315、央行12363等渠道同步投诉,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所有维权成本由海科融通全额承担! 四、核心诉求 1. 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2025年11月27日违规扣除的198元“低费率保障费”;2. 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保证官方及代理商今后不得以任何名义对本人未告知扣费,所有收费必须经本人*面确认同意;3. 若再出现违规扣费,海科融通需双倍退费并承担全部维权成本及违约金。 本人已完整保留相关证据,可配合监管部门调查核实。望相关部门立即介入,督促海科融通限期整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