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3出行骚扰催收前任用户订单

网友保保_REhzsE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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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手机号码198****1021的现任合法使用者。经查证,贵司自2025年起多次就该号码前任持有人于2020年5月产生的所谓“订单”对我进行电话催收,甚至谎称影响征信,已严重干扰本人正常生活与工作。多次在本人工作、睡觉时段电话骚扰,对我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困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及生活安宁不受侵扰的权利;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贵司在未核实用户身份、明知号码已变更的情况下仍持续实施催收行为,已构成对本人隐私权与人格尊严的非法侵害。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人有权就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时间损失及误工等实际损害,依法主张包括但不限于精神损害赔偿、误工费等合理赔偿。 现严正要求该公司: 立即停止一切针对本人的催收行为; *面说明错误催收原因及整改措施; 在48小时内提出包含道歉、删除错误关联信息及合理赔偿的具体解决方案。 如该公司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继续推诿敷衍,本人将依法向以下监管部门实名投诉并保留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工业和信息化部(12381举报*台)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2315*台) 中国消费者协会 所在地通信管理局 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www.12377.cn)在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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