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事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拒不提供抽奖概率公示及流水记录,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且疑似实际抽奖概率与宣传
网友保保_2KvGVO8J
举报事实与理由: 本人* 1 个月(2025 年 11 月 1日 - 12 月 2日”)参与该游戏多次活动,期间累计充值2526.4元人名币,其中至少1000元人民币用于抽奖。 据本人回忆: 1.*期的感恩节活动中,抽奖获得 3 个特等奖,其中 1 个特等奖抽奖次数约 200 次,另外 2 个特等奖触发保底(保底即获得单个特等奖的抽奖次数达到 400-500 次,具体以流水记录为准); 2.此前另一个万圣节活动中,至少 2 个特等奖均触发保底。 该游戏类似抽奖活动的特等奖公示出货概率长期为 1%,但本人实际抽奖中多次触发高额保底(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说明的活动),实际观测概率与公示值存在明显差异。由于活动已结束,本人无法自行查询历史概率公示,且缺乏详细流水佐证具体数据,因此向客服申请协助。 核心违规事实:为详细核实抽奖情况、核对概率是否真实合规,本人于2025年12月2日联系游戏官方客服,明确要求提供:①参与的两次抽奖活动的官方概率公示文件;②本人账号在对应活动中的完整抽奖流水记录。但客服明确拒绝提供上述关键信息。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抽奖流水是本人消费行为的直接凭证,概率公示是参与抽奖的核心参考依据,二者均属于法定知情权范畴。同时,尽管原文化部相关概率公示通知已废止,但行业监管实操中仍延续其核心要求,游戏企业需留存抽奖规则公示及抽取记录以备核查,其拒绝提供的行为已明确违反监管精神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直接导致本人无法核实抽奖合规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人现可提供* 1 个月的充值记录,佐证大量资金投入抽奖的事实,但因缺乏流水和公示文件,无法进一步固定概率不符的完整证据,而该证据缺失的责任完全在游戏运营方。 诉求: 1.督促被举报方立即提供本人账号在上述两次活动中的完整抽奖流水记录,保障本人基本知情权; 2.督促被举报方提供两次抽奖活动的官方概率公示文件(含 1% 特等奖概率的相关说明); 3.待获取上述材料后,由监管部门协助核实抽奖实际概率是否与公示一致,若存在虚假宣传或违规调整概率的行为,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