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塔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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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我因B站福七来科技(关联广州有好课传媒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29号202)“免费学剪辑、0基础接单赚学费”的虚假宣传,被诱导支付100元课程费后,在该公司催促下与怡垣科技千帆云科技签订12期分期协议(共5360元),并被要求签署非在校学生声明,全程未告知违约责任及贷款性质。后续发现课程与宣传严重不符,公司无教育资质,且已人去楼空、员工失联。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要求:1.解除分期协议;2.停止后续收款;3.不收取违约金及额外费用;4.退还已付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