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豪斯健身未履约拒退私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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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诉*台负责人: 您好!本人于2025年12月8日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帝豪斯健身俱乐部环球港店(门店电话:131****7904,店长电话:130****1063, 教练组经理电话: 182****2925)支付3120元, 购买了15次私教课程,课程有效期自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5月9日。目前,该合同处于未签约状态,双方未签署书面协议。 2025年12月13日,因原定私教教练转岗,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供课程服务,本人立即致电门店提出全额退款请求。店长先是提议更换教练,本人已明确拒绝;随后又以“需逐级上报”为由拖延处理,至今未予退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签订书面合同不影响事实服务关系的成立,但商家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时,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此外,即便在合同期内,因门店原因导致服务无法履行退款义务亦应立即退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因此,本人诉求合理合法,具体如下: ‌要求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帝豪斯健身俱乐部环球港店全额退还人民币3120元,不接受更换教练或任何形式的抵价服务。‌ 恳请*台协助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孙迪 150****4917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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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
法院起诉了 健身房同意退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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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帝豪斯环球港门店,将我未签约的合同转移到了 帝豪斯大悦城门店。 如此推诿扯皮,消费者维权困难。 我现在诉求是 帝豪斯健身俱乐部 将我未签约的合同 全额退款 ,因为门店已经无法履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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