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租赁误导消费及合同问题投诉
网友保保_5n4nlUcd
处理中
本人于2023年11月29日与*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同编号为2023ZLTJ10****721-ZL-01的合同,签署合同前,工作人员并未明确告知此合同为租赁合同,只是说这是购车贷款合同且表明归还方式为等额本息,合同中协议价款为131300元人民币,分36期归还,每期应还4458.13元人民币,截止到2025年12月20日,本人已归还25期即人民币111453.25元(本金+利息),申请提前结清时被告知还需还款总计48673.35元人民币,第26期本金+利息4458.13需全额归还,第27-36期(即最后10期)剩余租赁本金为42033.87元人民币,利息为1681.35元,由于还款app上不显示本金与利息,导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还款,前26期我归还的利息为26645.25元人民币,远高于后10期的利息3047.43元人民币,完全不符合等额本息的还款规则,app内不显示具体还款本金及利息,销售话术哄*说是正规*安银行贷款,误导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