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租赁隐瞒合同限制条款侵害知情权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投诉信模板
投诉人信息
姓名:马丽亚·吾甫
身份证号65****197****53048_________
联系电话:_197****5304_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珠江路百商百乐苑35号楼6单元603______________
投诉日期:_2026__年_____1_月___2_8_日
被投诉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7700
业务涉及合同编号:2025YSSQ-59****10873-HZ-01
一、投诉事项
本人于2025年通过*安租赁合作的汽车信贷员办理车辆以租代购业务。办理过程中,信贷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 隐瞒核心条款:未以任何形式(口头、书面或视频说明)告知合同中“6个月内不得提前终止合同”的关键限制,仅诱导本人按其事先准备的话术录制视频,导致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合同。
2. 诱导操作:信贷员提前教我话术,让我按他的方式录制视频,该视频仅用于身份核实,未包含任何合同条款的说明,不能作为本人认可未告知条款的依据。
现本人因资金规划需要申请提前终止合同,却被*安租赁以“6个月内不得提前终止”为由拒绝,该结果与本人办理业务时的合理预期严重不符,已侵害本人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安租赁作为格式条款提供方,其合作信贷员未履行对重大利害条款的告知义务,相关“6个月内不得提前终止”的限制条款对本人不应具有约束力。
三、投诉诉求
1. 责令*安租赁立即为本人开通提前终止合同的通道,明确告知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相关费用(如有)。
2. 若*安租赁无法提供已履行告知义务的有效证据(如录音、书面确认等),应免除该笔业务的提前终止限制及相关违约金。
3. 要求*安租赁对其合作信贷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并向本人反馈处理结果。
四、证据材料清单
1. *安租赁发送的合同起租及提前终止限制短信截图(已附)
2. 与信贷员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通话录音,如有)
3. 本人已支付租金的银行流水
4. 办理业务时的视频录像相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处理中
*安租赁贷款催收骚扰及信息泄露投诉
车辆抵押贷款36期已还29期,现经济困难无法正常还款,停止骚扰家人、朋友、同事。协商还款
投诉问题
信息泄露、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安租赁未销账致征信逾期
在*安租赁购买,08款宝马X5,当时购买的是100,000块钱,然后我还了一年多,那时候是疫情期间,然后我就逾期了,当时购买的用我弟的身份证去购买的绑定他的身份证还款是绑定我的银行卡,农业银行,我在2022年车逾期了5万多块钱.然后帮我车退回去了,他就跟我说可以抵债抵过去就好了,我当时同意了车就给他拖回去了,到今天为止我去打征信了,显示的结果我还是逾期了五万多块钱,我的车就是偷回去白白硬了五年多了,我的征信还是黑的,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投诉问题
伪造合同、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安租赁涉嫌霸王条款及虚假宣传
*安租赁与二手车商恶意串通,隐瞒融资租赁合同核心条款及提前还款相关费用规则,强制绑定不合理收费条件,严重侵害本人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处理中
*安租赁贷款利息虚假宣传
我在黄冈汇余捷途4S店。2022年1月31号买的车到今天一看我贷了是105,000,如果我还完的话要还2万多块钱利息,我还差2期没还完当时销售跟我说说是1万多块钱,我还完2万多。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处理中
*安租赁收取留置费未寄绿本
我于2024年5月16日结清贷款于*安车管家App申请解押,*安利用霸王条款收取300元留置费作为提供解押服务的手续费,在我缴纳费用后留取了我的收件地址说给我寄送绿本,结果拖了一年多都没有寄送,客服拒绝回答,公司电话没有人工服务只说七个工作日左右寄出。严重了损害了我对车辆的处置权益,现要求*安公司道歉赔偿,退还我的留置费,并处理车辆的结清手续。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安租赁误导消费及合同问题投诉
本人于2023年11月29日与*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同编号为2023ZLTJ10****721-ZL-01的合同,签署合同前,工作人员并未明确告知此合同为租赁合同,只是说这是购车贷款合同且表明归还方式为等额本息,合同中协议价款为131300元人民币,分36期归还,每期应还4458.13元人民币,截止到2025年12月20日,本人已归还25期即人民币111453.25元(本金+利息),申请提前结清时被告知还需还款总计48673.35元人民币,第26期本金+利息4458.13需全额归还,第27-36期(即最后10期)剩余租赁本金为42033.87元人民币,利息为1681.35元,由于还款app上不显示本金与利息,导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还款,前26期我归还的利息为26645.25元人民币,远高于后10期的利息3047.43元人民币,完全不符合等额本息的还款规则,app内不显示具体还款本金及利息,销售话术哄*说是正规*安银行贷款,误导消费者。
投诉问题
伪造合同
处理中
*安租赁未通知收车且涉嫌霸王条款
在2025年12月18号!对方要求协商还款!跟*安租赁公司协商过后!已经还款!但是当天还是把车收走!未经车主允许也未告知把车收走!车上还有公司合同以及贵重物品!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安租赁提前结清贷款被多收利息
我于2024年8月10日办理车贷,目前贷款想要提前结清,客户说要多收我利息,我对此表示不解,我提交结清贷款还要我多交一个月利息,我的诉求按照我结清价结清贷款,中间客户打电话,态度非常恶劣,挂断电话,投诉他们官方*台,未给有效回复,工号4429680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安租赁收取高利息及违约金
我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安租赁贷款购买了二手车,贷款利率按照13点收取,并在我们要求提前结清时收取高额违约金,我的诉求是退还相应利息,并我们要结清贷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