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拒退未上课费用存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RUaZK6L5
已完结
本人于今年在商家“宁韵声音”(南京宁韵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处购买20节普通话课程,总价2444元,已完成3节。现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学*,申请退还剩余17节课程费用。 商家明确表示不支持退款,仅可协助转售。但在我下单并支付前,商家从未以任何形式明示或重点提示“课程不支持退款”的限制性规则,该条款未在商品页面显著标注,也未履行必要说明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涉及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经营者应当履行显著提示和说明义务,否则不应成为合同内容;同时,《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排除或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依法无效。教育培训服务具有明显人身专属性,消费者依法享有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未履行部分费用的权利。 此外,《民法典》第566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亦明确,合同解除后未履行部分费用应依法返还,经营者不得以不公*的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综上,商家拒绝退费缺乏法律依据。现恳请贵*台介入协调,督促商家退还剩余17节课程对应费用2077.4元(2444元÷20×17),本人认可并承担已上3节课程费用及合理手续费。 感谢贵*台协助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