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有方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并设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zeVCjIdE
处理中
(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1. 通过小红书添加本人,在2025年11月22-29日期间,诱导我先后 2 次升级服务,从 6800 元逐步加价至 29800 元,累计支付 44600 元。 2. 付款后发现,所谓 “定制方案”就是发送预制电子书、小电影,专项服务重复 3 次 “按生日定人格” 测试(网上免费可查),无任何针对性解决方案。 (二)使用不公*格式条款,设置 “霸王条款” 1. 我于2025年12月8日开始要求退费,3 份合同均约定 “消费者中途退款需扣除 20% 违约金”,但未约定被举报人违约的责任,权利义务不对等。 2. 仅因升级服务(后一份服务为前一份的延续),要扣除 2 次 20% 违约金(6800 元 + 14800 元各扣 20%),恶意扣费。 3. 协商退款时,扣除 5000 元 “运营费”,该费用在 3 份合同中均无约定;还强制要求我提供医院开具的 “精神问题证明” 才同意减免部分扣费。 4. 3 份服务协议分别由2 家不同公司签订,收款账户也分属不同主体,但所有宣传、沟通、服务对接均以 “幸福有方” 名义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