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交易购买假冒围巾要求退赔
网友保保_mqehJ3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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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12月11日通过支付宝扫码向个人购买西太后围巾,支付金额1150元,对方通过顺丰发货(运单号:SF51****8544008)收到商品后,经对比正品细节(流苏数量、材质、水洗标等),确认该围巾为假冒产品,联系对方要求退款赔偿遭拒,对方的行为构成消费欺诈,我的诉求是要求对方全额退款1150元,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赔偿三倍价款3450元,合计4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