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享租未用车强制扣费拒不退款
网友保保_otnUrsiG
我于2025年10月8日,在骑享租*台租车,于2025年10月9日早上退车,用车不到24小时,至2026年1月15日扣款799元,我多次通过*台客服、线上消息等渠道联系骑享租,明确提出“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的合理诉求,却遭到*台无理拒绝。对方仅凭单方拟定的格式合同,以“合同已生效”“按条款执行”为由,拒绝退还任何费用,甚至暗示可能扣除所谓“违约金”,其行为与黑猫*台上多名用户投诉的“未用车仍扣费”“霸王条款拒退款”问题高度一致,明显存在违规经营套路。 相关依据:1. 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租赁合同目的是使用租赁物,我未接收任何租赁物,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退款; 2. 依据《民法典》第497条,*台拟定的“合同生效即不退费”“未退租视为续租”等条款,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投诉诉求 1. 要求骑享租*台立即解除涉案租赁合同,停止以任何名义向我主张费用或扣除款项; 2. 要求*台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我缴纳的押金10元,退款至支付宝户 微信 3. 要求*台整改不合理格式条款,规范租赁业务流程,向我出具书面道歉说明; 4. 要求*台公开回应同类投诉问题,保障消费者的公*交易权与知情权。 附证据材料 1. 电动车租赁合同电子版截图/复印件(标注合同编号); 2. 押金/预付款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支付宝/微信支付截图); 3. 与骑享租*台客服的沟通记录截图(含文字、语音转文字记录); 4. 未领取租赁物的相关证明(如未接收车辆的物流记录、门店沟通记录等,无则可不附)。 补充说明 骑享租*台利用格式合同设置霸王条款,在消费者未实际使用租赁物的情况下拒绝退款,已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相关规定。此前已有大量用户在消费保投诉同类问题,*台却仍未整改,恳请消费保介入监督,督促骑享租依法履行退款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排除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应属无效; 3. 骑享租*台多次被投诉存在“未用车仍扣费”“强制续租”等问题(可参考*台同类投诉案例),却未整改,已涉嫌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