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基石教育虚假宣传诱导贷款
网友保保_TFlrE84a
本人在2025年10月16号。在小红书*台刷到一个提升学历的帖子,想着咨询一下,随后有人联系我说该教育机构是正规的助学单位,该教育机构为中青基石教育咨询(深圳)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点击后该机构人员张某进行电话诱导,完全夸大学历提升宣传作用,当时正在上班,本来只是了解学历提升,张某通过微信电话一直联系本人,于是当日晚在张某的一步一步引导下先微信支付1000元后贷款9000元,并签订相关合同。订单不是在*台下的,是由对方添加微信然后发过来的付款码缴费贷款的,没有一次性支付完成,机构引导到豆乐派去进行分期小额贷款,后来一次偶然机会看见经营异常,涉嫌过度营销、夸大虚假宣传”对教育机构的服务内容有所质疑,于是详细了解调查该教育机构。发现该教育机构为中青基石教育咨询(深圳)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营业执照里并没有培训资质,且该公司期有大量投诉,经营风险较大。故与张某微信联系要求退费,对方说想要退费就必须要符合他合同的规定,然后我仔细查验合同才发现,他们合同是完完全全不对等的,所教的提升学历的1万元,大部分是服务费,在本人在该教育机构缴费后,当时的班主任老师不负责任,考试内容相关信息都未告知,退费要求苛刻,也不正面回复我解除合同及退费的诉求。根据《民法典》第497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合同中限定特殊条件才退费的条款,排除了我的正常解约权,属于无效格式条款。培训合同不得强制履行,我有权解除并要求退还未消费费用。该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诱导贷款,违规培训,欺瞒消费者的问题,希望与该机构解除合约,退回所交全部学费。请求广东省深圳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局、教育局协助本人与中青基石教育咨询(深圳)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的纠纷问题,退还本人已缴纳的4000元费用,并解除贷款*台的6000元的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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