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馨貌医美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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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1月17日,经熟悉的美容店长介绍,以“免费体验项目”为名,被诱导至该机构进行消费。在消费过程中,贵机构通过一系列销售手段,利用我对介绍人的信任,诱导我支付了共计人民币36,800元,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内容: 1、鼻子+颊凹+下巴填充*1已做(承诺质保3-5年期间可免费维补)骨胶原(口头说明) 2、清瘦美人*3已做一次余下2次 赠:1、水光针已做一次2、点阵及黄金微针 投诉问题: 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1.并未给我任何合同或病历或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做之前签了一个知情同意书,只要求我在每一页签字,并未让我详细阅读。 2.并未详细告知药物名称、具体剂量、批号和使用说明书的情况下对我进行了面部注射。也并未详细告知我可能的风险和并发症。经查得知,溶脂针为国内未批准美容项目, 并且未告知原告此项目未经过*批准;其余针剂清单及其价值更是未知。 虚假宣传。 经后续调查骨胶原只能维持3-6个月,但告知我的是可以维持3-5年。后面补充承诺在3-5年期间可免费补打。但做之前并未说明,让我误以为是做一次就可以维持3-5年。出于对身体健康考虑,本人并不希望多次进行面部注射。 项目无效果。且有术后隐患。 在该机构接受了骨胶原填充治疗,是我第一次做针剂类医美项目。在项目做完的第三天,鼻子已基本恢复没做之前的状态,同时伴随面肿,疼痛,术后在鼻翼部位出现明显硬结,并伴随疼痛,影响正常生活与社交。可提供对比照。 涉嫌偷税漏税。 表现为被告并未向原告开具正式发票。 诉求: 1. 立即提供本次注射所用骨胶原产品的完整中文说明书,包括产品名称、注册证号、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适用范围、禁忌、不良反应及效果维持周期等关键信息。 2.退还我未消费的项目费用(2次清瘦美人+黄金微针等)。 3. 对本人鼻翼部位的硬结及移位问题进行专业评估,并提供合理的治疗方案。 4. 承担因本次治疗不当及后续治疗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5. 依据《消法》第55条,我正式提出退一赔三:退还36800元,赔偿110400元。 本人已掌握相关证据,可随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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