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丝塔芙大白罐遭遇售假要求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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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秦桂清 投诉对象:香港歐泰外貿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2****6244 投诉事由:购买丝塔芙大白罐舒润保湿霜遭遇售假,要求退一赔三并承担相关责任。 因商家拒绝协商沟通,所以我要进行投诉。作为一个消费者,实在是没有地方进行维权,我希望消协帮我维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万分感谢! 本人及朋友在该商家处购买丝塔芙大白罐舒润保湿霜,经鉴定均为假货,具体情况如下: 1. 本人购买情况 ◦ 第一次购买:2025年9月6日下单,9月8日收货,单价79元,购买1瓶; ◦ 第二次购买:2025年11月26日下单,12月2日收货,单价79元,购买1瓶; 合计购买2瓶,支付货款共计158元。 2. 朋友购买及假货验证情况 朋友通过本人推荐的该商家群接龙链接购买,2026年1月10日下单,1月15日收货,单价79元; 2026年1月19日,朋友使用该产品后出现辣眼睛、脸部过敏的不适症状,随即发现商品封面与商家宣传图片不符; 扫描商品防伪码后显示,首次扫码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早于朋友购买及收货时间; 朋友与商家售后沟通无果后,于2026年1月20日通过“维鉴”*台鉴定,结果判定为假货。 3. 本人商品鉴定结果 因本人与朋友购买自同一商家,得知上述情况后,我将自己购买的2瓶产品通过“维鉴”鉴定,两瓶均被判定为假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基于以上事实,我向该商家提出以下诉求: 1. 退还本人购买2瓶商品的货款,共计158元; 2. 按照“退一赔三”且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的标准,赔偿本人共计1000元; 3. 商家需对此次售假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投诉人:秦桂清 日期: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