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虚假承诺收益请求终止合同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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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本人窦如英现投诉中国太*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及其业务员韩风兰、韩兵存在严重销售误导行为,要求对保单号030081****6、030081****5进行全额退保处理。 一、投诉人基本信息 • 投诉人:窦如英 • 身份证号:12****197****0502X • 联系电话:197****0502 •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四道沟村二区79号 • 被投诉机构:中国太*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相关业务员:韩风兰(第一份保单)、韩兵(第二份保单) 二、保单基本信息 1. 保单号:030081****6、030081****5 2. 保险产品:太*洋保险产品(具体产品名称待核实) 3. 投保时间:2013年 4. 缴费金额:已缴纳保费10万元 5. 缴费方式:年交,已缴满10年 6. 被保人:窦如英本人及子女(母子关系) 三、投诉事实与经过 本人于2013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太*洋保险业务员韩风兰、韩兵,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以下严重误导行为: (一)虚假承诺收益与返还条款 业务员明确承诺"存够10年就能取多给一年的钱",并口头承诺"有病治病,没病就当存钱"。基于此承诺,本人缴纳保费10万元。然而,2023年缴满10年后要求取款时,业务员却改口称"不能取了,当存钱了,有大病保病",与当初承诺完全不符。 (二)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 1. 未告知现金价值:业务员从未说明退保只能按现金价值计算,导致本人误以为10年后可全额取出本金 2. 未告知犹豫期:销售过程中未说明犹豫期及退保权利 3. 未告知保险条款:未提供完整保险条款说明,未对免责条款进行提示说明 (三)夸大保险范围 业务员将保险产品与银行理财进行不当对比,承诺"什么病都能保",夸大保险保障范围,误导本人购买。 (四)诱导接听回访电话 业务员在投保后教本人接听保险公司回访电话,进一步掩盖销售误导事实。 四、投诉诉求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本人现提出以下诉求: 1. 要求全额退保:要求太*洋保险退还已缴纳的全部保费10万元。2. 赔偿损失:要求赔偿因销售误导造成的资金占用损失。3. 调查处理:请求监管部门对太*洋保险天津分公司及相关业务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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