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钱罐违规高息放贷及拒绝披露还款明细
网友保保_GfphgvnQ
“您好,我要投诉洋钱罐*台(运营主体:北京瓴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及三笔违规网贷,具体情况如下: 一、借款与还款事实:我于 2025 年在该*台办理三笔网贷,均为 12 期分期: 第一笔:本金 17700 元,已还 9 期,已还本息 16008.87 元,*台要求提前还款 5334.38 元; 第二笔:本金 40000 元,已还 6 期,已还本息 22694.28 元,*台要求提前还款 21620.36 元; 第三笔:本金 40000 元,已还 7 期,已还本息 26476.68 元,*台要求提前还款 18911.92 元。 二、*台三重违法违规行为: 利率严重超标:经核算,三笔借款综合年化均达 27.85%,远超 2025 年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1 年期 LPR3.0% 的 4 倍,即 12%),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提前还款计息违法:*台强制要求支付剩余全部期数利息,而非按实际借款期(9 期、6 期、7 期)核算,违反《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 “提前还款按实际借款期计息” 的规定; 拒绝信息披露:我多次要求*台提供完整借款合同、月度还款明细(本金 / 利息拆分)、提前还款本息构成,但*台始终不予理睬,违反《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借款合同公示、债务状况核对的法定义务,以及《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的规定。 三、我的投诉诉求: 责令*台 3 个工作日内提供三笔借款的完整书面合同及全部月度还款明细(明确每期本金、利息、其他费用拆分); 责令*台按*法律规定重新核算提前还款金额,剔除超出 12% 年化的违规利息,仅收取剩余合法本金及实际借款期内的合规利息,并书面告知计算依据; 对洋钱罐*台违规放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进行核查处理,依法责令整改,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我; 要求*台承担本次维权产生的合理成本。 我已保存全部借款记录、还款流水、与*台沟通的记录(含客服拒绝提供明细的截图),可随时提供佐证。请您记录我的投诉信息并给予受理编号,麻烦尽快推进处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