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伪造材料、隐瞒条款销售金佑人生保险,诉求退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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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6月,当时我在萍乡开店,业务员丁雪萍在我店附*经营一家麻将馆,她经常来我店里坐坐、买东西,就这样慢慢熟悉了。有一天,她告诉我她还有一份职业是卖保险,并极力向我推荐,说我当时三十多岁,买份保险最合适。她的话非常有诱惑力,她向我承诺,这份“金佑人生”保险“只要住院都能报销”,而且“有大病可以保大病,没大病可以起到防老的作用,到了60岁可以拿一笔祝福金”。这让我误以为它是一款既能报销所有住院费用,又能养老储蓄的“全能”产品。结果,当我后续真的生病住院并申请报销时,保险公司却以“不在保障范围内”为由拒赔,这与她当初“只要住院就能报”的承诺完全不符,是赤裸裸的虚假宣传。 更过分的是,在正式保单出来之前,她为了让我相信这份保险收益极高,竟然拿出了一份她自己制作的、夸大了回报率的“金佑人生”产品介绍的复印件给我看,并声称其利率“比存银行划算多了”。她用这份不真实的材料,让我误以为这是一笔高回报的投资,完全掩盖了其作为分红型保险的实际收益不确定性和潜在风险。 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她对我作为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如“犹豫期”和这份保险的“现金价值”等重要信息,只字未提。这导致我在完全不了解产品真实性质、退保损失和自身法定权利的情况下,仓促做出了购买决定。 投保后,她甚至教我怎么去回答保险公司打来的回访电话,让我按她教的话说,以确保回访通过,这分明是协助我一起隐瞒真实销售过程,规避公司合规检查,性质极为恶劣。 综上所述,业务员丁雪萍利用与我建立的朋友关系和信任,通过虚假宣传保障范围、夸大产品收益、出示自制虚假材料、隐瞒关键合同条款、教唆客户应对回访等一系列严重违规手段,诱*我购买了这份“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保单号:150****41594875。她的行为完全背离了诚信原则,构成了销售欺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