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拒不退费
网友保保_bQ9lE2s3
我在2023年8月底缴费,大三时期报名中公教育机构,一直希望得到良好的教学和辅导得到结果。刚开始上过两个月发现期望落空,开始长达两年的退费斗争: 一、从开始到现在,他们就没有给我提供过程服务。存在虚假宣传,并且销售的工作人员趁机诱导学生进行名不副实的大额消费。报名前,销售人员对自身的教学效果做出绝对的保证性承诺,甚至也说不考上包退费。但单子签完缴费以后,立刻再也不管不问。 二、上课老师低头对着答案念自己的讲义,从不予以解答错题困惑;网上视频敷衍搪塞,全靠自己自主学*,与交钱之前说的天差地别。卫生永远脏乱差,教室内部经常出现没有座位、灯之类的不修,有工作人员甚至嘲弄已经全款交钱你又不能怎么样气愤?想退钱没门?综上所述,这种学*班的质量怎么好意思标价29000?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第24条。我很反感要退费,给我的答复始终不明确,总是拖着各种好话来消磨我的时间和脾气。 三、毕业以后,操作从芜湖调到六安,两边经常推卸责任、互相甩锅。课上的就更少了,总共前后也没三五次,因为工作人员发的短信通知经常忘了联系我,其中已经断断续续持续一年了。说什么终身无限学负责到底,但交了钱就不管人。 四、在合同中出现“不予退费”理由,都属于格式条款,被法院认定其内容无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做出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 两年时间,我一直秉持这良好的沟通态度希望把这个事情解决。所以我也决定行使公民权利,我有义务对不法行为进行举报。之前很多人上当受*后也经常来课上闹事。 合同和转账记录我仍然保存着,并且都有明细。我并没有学完课程,反感到很久没去他们的教室了,承诺的教学服务以及没上的课属于未消费,我有权益让你们按比例给我退费。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我明确表示不再接受调节和继续拖着欠着的服务,合同丧失继续履行基础,即我要求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