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锦世律所收费后未履约致服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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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 投诉事由:法律服务机构收费后未提供有效服务,涉嫌未履行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与收费不符。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5年12月28日,因与“四川阅文堂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网课消费纠纷,与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并支付了前期服务费438元(微信支付凭证可查)。 合同约定,该律所应提供包括案件分析、制定协商策略、撰写法律文书等,以“尽力妥善处理纠纷”。 然而,其服务存在严重问题: 1. 服务形式化,未解决核心问题:律师仅进行了基础的法律分析,在简单建议后,即转而推荐成本更高的诉讼方案,未能履行“积极沟通协商,制定合理策略”的核心合同义务。本人根据其初步意见与网课公司沟通,问题毫无进展。 2. 服务效果与合同目的严重背离:本人购买服务的目的是高效、低成本地推动网课退款及解除贷款。但该所服务未能在此目标上产生任何实际效果,合同目的完全落空。 3. 收费与服务价值不匹配:支付438元费用后,所获得的有效工作(如一份可执行的协商方案或具有威慑力的法律文书)远未达到其合同附件中单项服务的标价水*(最低500元/项),质价不符。 投诉诉求: 1. 责令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 退还全部或大部分服务费用(理由:其服务未达成合同核心目的,价值低下)。 2. 对其涉嫌未按约定提供有效服务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