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小租涉嫌虚假招聘诱导租车欺诈

网友保保_8jSswWmj

已完结

2026年1月21日,我在BOSS直聘以找兼职为目的与一个宣称负责社区服务的人员联系,后由成都五三二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与我签订合同并在拍小租分期租。面试前对方说提供车辆,未说要签订合同,且声称不负责跑外卖而只是跑腿之类等。面试时,商家各种使用诱导话术(如: 每天两三百保底,新人第一月500单都是小意思,单量充足等),劝说我在支付上的拍小租跟他们签租车合同,租金699一个月,由于我并没有提防他们签订了租车合同,租了一辆电动车,后确认为二手非法改装车,后面经过查询这属于外卖租车*局,我被诱*进行了这次租车。主要问题有:(1)虚假招聘,诱导签订霸王条款,合同中甲方故意隐瞒车辆质量问题,称一切都是乙方问题,而出租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且电动车左刹车是坏的,后胎老久,龙头老旧不灵敏,事先并未告知且拒绝出示合格证,使我发生两次摔车,对我的生命健康安全产生极大隐患。(2)在拍小租上私自给我多签订了多期贷款租赁。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标注》要求,1.“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有脚蹬, 但是租车行的电动车全部都没有脚蹬; 2、 6.1.1条规定, 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小时,而他们给我的电动车在直路段的时速就已经超过了25km/小时,甚至可以达到40km/h,严重危害我的个人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条(二) 款规定,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予以行政处罚。根据《欺*消费者处罚办法》第三条(七)款规定,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性的销售诱导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聊天记录、招聘信息可以证明他们在网上招聘员工,但实则只办理了租车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甲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车行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中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公司提供兼职,为什么要我们花钱租车,所以招聘我们做兼职的话不应该给我们开贷款或者租赁服务,我的诉求是:撤销在支付宝拍小租上的分期租赁,解除不公*的欺诈性质合同。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非常抱歉!企业选择不对外公开处理结果,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关注与支持。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解释/道歉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租车方未通知,延长租赁期限,欺瞒消费者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您的投诉已成功转至企业处理,后续会由企业与您对接,【消费保】会实时关注您的投诉进展,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平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
投诉信息
拍小租-上海纳狐 拍小租-上海纳狐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1192元
投诉编号:
100497878
立即发布投诉 >
一切形式的刷单返佣、充值提现都是诈骗。消费保平台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消费保工作人员不会在评论区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联系投诉人,请不要随意相信通过微信及QQ联系的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