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飒林公司租车欺诈及非法改装投诉

网友保保_pssCpMv0

已完结

签约经过:2026年1月17日,本人通过boos招聘*台看到“高薪骑手”招聘信息,面试时被中介引导通过“拍小租”小程序签约租车,工作人员未明确告知电子合同租期为12期,仅口头承诺3个月可退租,且要求拍摄录制自愿租车视频,涉嫌侵犯隐私。 2. 违规收费情况:退租时被要求按原价补缴租金差额(原承诺月租698元,退租时要求按698元/月补缴),并强制收取违约金2094元费用未在合同明确约定,且通过私人账户收取。 3. 侵权后果:因拒绝不合理收费,“拍小租”*台持续电话骚扰本人及家属,并将所谓“逾期记录”上报征信系统,造成恶劣影响。 (二)非法改装相关事实 1. 车辆改装情况:所租电动车(车牌号/车架号:未知)实际电池电压远超出国标48V,实测最高时速达60km/h(超出国标25km/h),电动车车架部位存在改装,与原厂定型参数不符,骑行中多次出现故障。 2. 合规性问题:取车时未获得车辆合格证明及3C认证文件,中介商家无法提供改装合法性依据,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 该企业的经营范围包含“电动自行车销售”“蓄电池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其合规业务说明如下: • 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可以从事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业务,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相关*标准,确保车辆的质量和安全性。 • 蓄电池租赁:企业能够开展蓄电池租赁业务,在租赁过程中,应保证蓄电池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同时要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租赁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 一般租赁服务:企业可提供不含许可类的租赁服务,就电动自行车租赁而言,其出租的电动自行车需为符合国标的车辆,若出租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车,则属于违规经营。

用户申请完结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平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
投诉信息
拍小租-上海纳狐 拍小租-上海纳狐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2094元
投诉编号:
100434558
立即发布投诉 >
一切形式的刷单返佣、充值提现都是诈骗。消费保平台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消费保工作人员不会在评论区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联系投诉人,请不要随意相信通过微信及QQ联系的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