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电充电宝遗失扣款149元不合理

网友保保_BHI1Hnso

已完结

【二次投诉】本人于2026年2月12日首次投诉小电充电宝遗失后按149元扣款问题(原投诉编号10****567)。企业于2月12日在后台单方面给出“一个月内归还可按实际使用处理”的方案,但充电宝已遗失,此方案客观上无法履行,属无效方案。企业以此为由将原投诉标记“已完结”,但本人从未认可该方案,也未接到任何有效沟通。 核心事实不变:充电宝全新市价仅20-36元,149元扣款是市价5倍以上。本人诉求始终明确:按民法典1184条,赔偿市场价30元,退还119元差价。 原投诉被企业以无效方案强行完结,现重新提交,要求*台重新跟进。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非常抱歉!企业选择不对外公开处理结果,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关注与支持。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2月13日14:58专员工号沟通实录】 企业仍坚持“等待一个月归还”无效方案,拒绝按市价30元赔偿。本人要求企业提供充电宝采购成本证明,专员明确答复“提供不了”。企业以“非官方渠道售价不算市价”为由,拒绝承认淘宝/京东同款30元定价。 通话已录音。诉求不变:退119元差价。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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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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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小电 小电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149元
投诉编号:
100826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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