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企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缴费拒不退费

网友保保_JIWTgqe9

已完结

2025年3月15日,新企点员工房敬程通过微信介绍,新企点公司是1专注做文职内部培训的学院,请到的老师是国防大学的博士和教授,还有来自北京沈阳等某军区的领导任教,还有参与过过命题组的老师,对军队文职考试内容非常清楚,可以说考什么就学什么,不考的东西一带而过。机构25年批次管理岗面试通过率在89%,(附有上岸表格和工资条)于3月18日支付学费5235元。4月27日房敬程以学*回访的理由让加教务处许飞主任微信,晚8:40来电号码171****9277许飞利用年轻人心智不成熟,法律意识薄弱,制造紧迫感,说*有*的改革,考试机会会减少,非*员非985 211报考的岗位太少了,建议去参加密训班,说我们学校有一个老师,他是之前参与过出题阅卷跟考务工作的,所以说我们学校的内部密训是直接用来对接考试的,说白了就是内部合作的名额,再此诱导同学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同一项服务同一个班主任和课程再次诱*15800元,有通话录音为证。这种行为的核心是信息不透明、诱导性营销,其法律性质一般构成欺诈性销售或虚假宣传,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5月19日感觉被*,与许主任微信沟通,要求退出密训班,许飞说让售后对接退款退课事宜。 5月20号来电号码171****6520自称姓尤的售后还是建议继续学*两年不过再退70%,非要退款只能按合同要求退还20%,机构使用虚拟电话只能接听打不进去,协商无果。后期再没学*过。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责任划分如下,1.构成表见代理。如果员工在诈*过程中,以公司名义与消费者交易,且消费者有合理理由相信该员工代表公司,毕竟钱是转到公司账户,2.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若诈*行为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且与员工的岗位职责有关联,如销售人员为完成业绩等夸大产品功效,*取客户款项。3.公司存在管理过错,对员工授权不明,监管缺失,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和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不合理的规定,法院认定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内容是否公*合法如合同条款本身不合理,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对方免责条款过宽等,主张合同无效。2月2日多次跟新企点售后协商退费未能如愿。只能请领导主持公道帮助维权。最后诉求公司退还19400的学费。北京新企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售后电话130****9191

消费保投诉平台自动完结
处理结果
很抱歉地通知您,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投诉并一直在积极跟进,但是由于未获得投诉品牌方的有效回复,我们不得不自动关闭该投诉。即使该投诉已经自动关闭,您仍然可以重新发布投诉,并向我们提供更多证据和信息,以便我们更好地协助您解决问题。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