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因他人恶意举报无故限制账户功能
网友保保_YsM2Hnri
本人于25年12月4日在闲鱼购买王俊凯12月9日话剧票,12月9日在剧场门口补付1500元尾款后,卖家未履约带我入场。经协商,卖家仅退回1000元,剩余500元承诺分期退还。报警后,卖家按约定退还300元,仍欠200元。2025年12月17日,卖家提出用我的支付宝收款码代收他人订单款抵扣尾款,因为想快速解决问题同意了他的提议 在我收到2999元后,扣除自己的200元尾款,立即将剩余2799元转出给卖家。2026年1月26日,该笔代收款项的付款人投诉我支付宝账号,导致我的支付宝账户被限制提现和支出功能。我发现事情时第一时间支付宝没有给我任何指示,按照自己的逻辑提交了材料进行申诉 同时与投诉方进行解释将事情的经过全部说了出来但是投诉方拒绝沟通而且仍然没有撤诉打算支付宝对我提交的材料没有半个小时申诉就失败了后来我又打电话且支付宝客服那个客服不经过询问就二次提交了我第一次提交的材料导致申诉入口关闭后,后来我自己发现自己申没有了申诉入口再一次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他们拒绝提供人工复核通道。并只提供两个对于我无效的方法。对于这两个方法我已经很多次告诉支付宝客服对我没有用,但是他们就是不给予有效帮助,明明这件事里我也是无辜的 支付宝不查清事情原委就因为他人的恶意举报限制我的账户功能,并且不告诉我明确解封时间,让我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