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交易遭遇虚假宣传与拒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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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2月21日晚上,在梅州市梅江区东山新天地商场外广场的流动摊位,被销售人员以“免费送学*机,仅收2699元终身资料费”为噱头诱导消费,当场通过微信扫码支付2699元,收款方为“电子智能教育”(郎知学,异地账户)。 付款后,该摊位仅提供一张手写的《产品保修凭证》,拒绝开具发票,且凭证上的收费项目为“学*机”,与宣传的“资料费”严重不符。当晚经与商家协商同意退款,并填写《学*资料退款单》,对方承诺2026年2月24日财务上班后处理退款。但在2026年2月24日再次联系商家时,其表示需要元宵节过后才能处理,无故拖延退款时间后,又恶意反悔说不给退费。目前该摊位人员已故意失联,收款方为异地账户,无法找到对方公司或企业主体。 本人认为,东山新天地商场作为场地提供方,对在其外广场摆摊的商家资质审核不严,未尽到管理责任,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现申请全额退还2699元,并要求对相关方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