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钱包贷款年化利率超标35%并违规收取担保费
网友保保_jKaof84i
本人全民钱包办理贷款业务,贷款资产编码:190****71****120386,借款金额20,200元,分12期偿还。 一、违规事实 1. 实际年化利率严重超标- 合同约定每期还款1,910.1元,另收取"担保服务费"119.13元/期 - 实际每期还款2,029.23元,总还款24,350.76元 - 经测算,实际年化利率约35%,远超法定上限 2. 变相收取高额利息- 以"担保服务费"名义每月收取119.13元,全年1,429.56元 - 该费用实质为变相利息,属于违规"砍头息"操作 - 未提供任何实质性担保服务,收费无依据 二、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4倍(当前为13.8%)。*台实际利率约为35%,超出法定上限2.5倍,违反《民法典》第680条及相关监管规定。 三、我的诉求 1. 重新核算利率:按年化13.8%(LPR的4倍)重新计算还款金额 2. 退还超额费用:返还已收取的超过法定利率部分的利息及全部担保服务费 3. 取消违规收费:立即停止收取"担保服务费"等变相费用 4. 书面确认:提供按法定利率调整后的还款计划书 如贵方拒绝整改,本人将向银保监会、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公安机关继续投诉,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投诉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