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团呀*台虚假宣传、逾期不发货及辱骂消费者
网友保保_Kh7ZZbd2
2026年2月18日13时36分,本人通过“拼团呀”小程序在“星”的拼团界面购买轻松熊。团主在群内明确宣称该商品为“现货,年后即可发货”,本人基于此承诺才下单购买并支付货款[金额]元及后期被要求补交的“云南非偏远地区”邮费3元。 然而,付款后团主以“货源未到”、“订单需排发”为由无限期拖延发货,且拒绝告知具体到货时间。期间,本人在群内及私聊多次询问进展,团主均采取“爱答不理”的冷漠态度,拒不履行告知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以“现货”为诱饵诱导消费,后无法兑现,已构成虚假宣传和违约,侵犯了本人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本人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 此外,团主在商品页面从未公示云南地区需补邮费,却在交易中途单方面要求补款,该行为涉嫌设置不公*、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鉴于以上消费侵权行为,本人申请贵局介入调查,责令该商户立即退还本人全部款项(含货款及补收的邮费),并对其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查处。 本人在与上述商家协商退款过程中,遭遇了极其恶劣的人身攻击。商家非但不解决问题,反而对我进行辱骂、言语咄咄逼人。更严重的是,在我申请退款后,商家将我移出拼团群(该群有成员约三四百人),并将我们之间掐头去尾的聊天记录公开发布在群内,利用其群主身份引导群成员对我进行恶意揣测和网络暴力,严重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 商家此举不仅侵犯了我的个人隐私和名誉权,其利用微信群聊煽动他人攻击受害者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寻衅滋事的规定,并违背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应遵守的公序良俗。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及《电子商务法》,经营者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该商户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及群主地位实施打击报复,性质恶劣。恳请贵局对其侮辱、诽谤及泄露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责令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