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4S店拒退机油保养套餐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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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邵伟 联系电话:183****2888 被投诉人:上海德宝北青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5388号 投诉日期:2026年3月2日 一、投诉请求 1. 责令被投诉人上海德宝北青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按机油保养套餐剩余次数折算,向我退还保养费用人民币1000元; 2. 责令被投诉人整改不合理格式条款,停止以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事实与理由 2023年10月24日,我与被投诉人签订《6次机油保养套餐包购买协议》,以3000元价格购买6次宝马车辆机油保养服务(车辆VIN:LBV11DU09RSC281321),协议明确单次保养原价1250元,套餐为优惠打包服务。 截至目前,我仅使用4次保养服务,剩余2次未使用。因个人用车规划变更,我向被投诉人提出退还剩余2次保养费用的诉求(折算金额:3000元÷6次×2次=1000元),但被投诉人以协议第四条第3款为由,拒绝退款,甚至主张我需补缴费用,该行为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被投诉人提供的协议为格式合同,其第四条第3款中“维修保养、保险续保必须在乙方处进行”“提前终止需按单次原价扣费”的条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的“不合理地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该条款未以显著方式提醒我注意,且排除了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未履约服务费用的权利,应属无效。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相关规定,向贵*台投诉,恳请介入调解,责令被投诉人履行退款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