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4S店隐瞒真实年化利率误导贷款
事实经过
本人家属在该4S店办理车贷业务,洽谈签约全程,门店工作人员口头介绍贷款利息低廉,按照10万元本金一年利息3000元的标准讲解收益,以此口径介绍贷款成本。
办理业务当时,工作人员仅采用等本等息简易算法估算利息,全程没有向我方讲解名义利率和真实综合年化利率的区别,也未告知实际真实融资成本。后续我方复盘贷款账单,主动向门店工作人员核对利息计算方式,工作人员在后续微信沟通中,依旧沿用10万本金年息3000元、197100元本金年息5913元这套简易算法核算利息,依旧只提及表层名义利息,依旧未主动披露真实贷款利率。
我方依据央行要求标准,使用IRR内部收益率公式,结合贷款本金、分期期数、每月月供、各类金融相关费用统一核算,测算得出该笔贷款实际综合年化利率为5.64%。
门店从购车洽谈,到后续对账沟通,始终刻意模糊计息规则,利用普通消费者不了解金融利率计算方式的信息差,未如实告知真实借贷成本,误导我方完成贷款签约。
依据*法规
央行2021年第3号公告:各类信贷业务经营主体,必须向借款人完整、清晰公示综合融资年化利率,所有利息、服务费等相关支出都需纳入利率核算公示;禁止仅展示简易名义利息、模糊计息规则误导借款人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金融服务提供方具备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业务办理前,必须主动向消费者说明真实利率、计息模式、全部收费项目,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消费信贷监管要求:严厉整治汽车贷款行业混淆等本等息名义利率、隐瞒真实年化利率、不履行利率告知义务的违规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时,应当如实介绍服务细节,不得隐瞒关键信息,不得进行引人误解的引导宣传
具体违规问题梳理
未履行事前完整告知义务
购车洽谈签约阶段,工作人员仅用简易方式测算低利息吸引办理贷款,从未讲解等本等息算法的弊端,也未告知最终实际年化利率,没有尽到法定的信息讲解责任
刻意混淆利率概念
门店始终以全额本金直算利息的简易口径沟通,不区分名义利率与真实综合年化利率,刻意制造低利息的错觉,属于典型的信息误导
后续对账依旧隐瞒信
投诉问题
服务费用
处理中
宁波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交付瑕疵车拒退定金
本人/ 母亲陈伟敏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在宁波宝诚 4S 店签订《BMW 系列轿车用户订单》,购买宝马 24款430i 两门 M 运动曜夜版轿车,车身颜色布鲁克林灰,内饰红色,约定交付全新无瑕疵的原厂合格商品车,车辆总价 322700 元。当日,我方按约支付购车定金 10000 元,双方约定交车时间为订单签订后 2 周内。
交付车辆存在重大质量瑕疵,构成根本违约我方按约定时间前往 4S 店验车时,发现拟交付的车辆底盘存在肉眼可见的凹陷变形,并非全新合格车辆。我方当场提出质量异议,明确拒绝接收该瑕疵车辆,并要求 4S 店更换同型号无瑕疵新车,或全额退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4S 店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推诿拖延、拒绝承担责任面对我方提出的合理诉求,宁波宝诚 4S 店工作人员不仅未就车辆瑕疵给出合理解释,反而以 “工艺问题” 为由敷衍推脱,否认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更换合格车辆,也拒绝按订单约定的定金罚则退还定金,严重侵害我方合法权益。
多次协商及调解无果,对方态度消极我方多次通过电话、到店沟通,以及 12315 *台投诉等方式尝试协商解决,宁波宝诚 4S 店始终拒不配合,态度强硬,既不解决车辆瑕疵问题,也不退还定金,完全无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构成严重违约。
要求宁波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额退还购车定金 10000 元。我方作为消费者,本是出于对宝马品牌及宁波宝诚 4S 店的信任,才签订订单并支付定金,却遭遇交付瑕疵车辆、拒不退款的不公对待。4S 店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中关于经营者保障商品质量、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关规定,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交易权。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宝马530天窗异响多次维修无效
我2022年4月份左右在无锡宝城宝马4S店买了一辆那个宝马530长轴版的。然后行驶了大概七八个月就开始出现这个天窗异响。然后我每次去4S店,4S店就往天窗那导轨上面刷刷油,多次处理无果,我就要求他们彻底要帮我解决这个天窗异向的问题啊,到现在没解决!拨打宝马400厂家也是和4s店来回踢皮球!让我自己去4s店维权,然后在通过4s店去对接他们技术部!
投诉问题
电控系统、配件问题
处理中
宝马4S店交付瑕疵新车拒赔偿
本人于*日到店订购全新宝马530Li,约定落地价377000元。今日到店验车准备提车,在交付验车环节当场发现:车辆前脸一圈多处原厂漆面划痕,属于门店认为造成瑕疵,非本人人为造成。
1. 本人未签署任何外观验收单、未签字确认车况、未把车开走,车辆并未完成合法交付;
2. 4S店存在人为刮蹭行为,强行售卖瑕疵商品新车;
3. 本人合理诉求:赔偿损失1万块钱
4. 4S店以已开发票、已办贷款、内部无流程、无现金补偿、无先例为由,拒绝换车、拒绝全额退款;只诱导我接受抛光、补漆、送贴膜保养敷衍了事,不愿给到合理现金贬值补偿,无视新车原厂漆受损、后期二手车大幅贬值的实际损失;
5. 门店经理推脱说要发邮件上报上级、无现金、达不到万元补偿标准,刻意拖延、敷衍维权,侵害消费者合法知情权、公*交易权、拒收瑕疵商品的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宝马拒不执行B48发动机善意保修通函
投诉:宝马530Li(B48发动机)依据厂家A24-S-022善意通函拒不执行全额保修,经销商推诿不作为
本人2021款宝马530Li,搭载B48发动机,全程4S店正规保养,无事故无改装,目前仅行驶48000公里低里程。车辆出现发动机冷却系统漏液、部件开裂,属于宝马B48/Bx8发动机公认设计通病、原厂质量缺陷。
宝马官方下发A24-S-022善意保修通函,明确2016-2021年生产车型,车龄4-5年享受100%配件+100%工时全额免费,全国大量同款同年限车友均按此通函全额免费维修处理完毕。
但我多次和本地4S店、宝马400客服沟通,一直遭遇推诿踢皮球、敷衍不作为。4S店拒不执行厂家通函*,只愿承担50%配件费用;厂家客服刻意回避,声称查不到通函、索要车主根本拿不到的内部原件,故意设置门槛刁难消费者。
本人完全符合善意保修全部条件,不接受打折处理。现正式诉求:
1、严格按A24-S-022官方通函,全额免费100%配件+工时维修漏水故障;
2、对全车冷却系统关联部件全面检测,免费预防性更换有渗漏隐患配件;
3、宝马官方立即介入督办,制止4S店拒不执行厂家*、双标对待车主的行为。
若仍拖延推诿不解决,我将继续向12315、市监局及媒体维权曝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发动机问题、配件问题、服务费用
处理中
江阴宝诚宝马4S店江阴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拒退意向金
2025年11月16日、17日、18日陆续转给江阴宝诚宝马4s店作为意向金,销售吴*欺*我说是意向金不是定金,在我的反复确认是意向金而不是定金的前提下,让我签了一个单子,因为她的催促,我没来得及看,只看到一堆汽车的服务,定金和订金什么的都没看到,后续不在他家买车了,就准备要回意向金,吴*说这是定金。我顿时傻眼了。后面一系列投诉他,通过*信访再次商量,最后双方妥协,达成一致意见是宝马将那一万块当作储值金,在他店消费就行,钱还是我的。问题出在:我想要买的东西他店里压根没有,或者不卖,说什么可以做保养,其实我压根不打算在他家做保养。因为后面经销商宜兴保利丰店答应送我保养。我就要求她把钱退给我,她回了一句退不了,我后面再问原因,她就像失踪了一样不回我了。钱明明是我的,我想买什么买什么,凭什么任她摆布,我不想买了钱还不还给我,钱变成她口袋的了?这严重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吴*联系方式:153****8698 后续有截图 因上传数量限制 可后续补充 我的诉求是把一万块钱意向金还给我。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宝马4S店倒闭致延保服务无法兑现
我在辽宁省营口市宝马4s店购买的售后延保服务,现在4s店由于经营不善倒闭,我的售后延保服务1万多元无法兑现。厂家也没给解决办法,恳请*台帮忙介入,为我们消费者提供帮助
投诉问题
服务费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宝马425轿跑被售展车库存车且拒退定金
我于2026年4月6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5288号上海好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购了一辆宝马425双门轿跑车,销售夏守权承诺为新车,在其诱导下支付定金10000,。但随后我发现该车于2025年7月生产,并且至少在2026年1月14号就在该店展厅中当作展车展出。在该车不仅是库存车,而且是展车的情况下,销售夏守权刻意隐瞒,这一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并且在未履行合同内容的情况下拒不退还定金;上海好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管失职,纵容员工欺诈消费者,并且未作出任何有效处理。我的诉求是全额退还10000元定金,对上海好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责令整改,对销售夏守权予以通报批评及惩罚。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宝马i5交车未拆减震限位器存安全隐患
宝马汽车及宝马金融,欺*消费者,拿安全检测当儿戏
本人25年11月30日购买宝马i5车型,经销商捆绑销售,虚构贷款金额,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提供保险服务,至今无法提供对应保险发票及保险合同。
在交车检测时,未按pdi检测项目要求拆除减震限位器,直接交付给我,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投诉问题
前后桥及悬挂系统、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宝马代金券因经销商变更无法使用
本人21年购买宝马X3车一辆,因车辆系统问题,宝马官方赔付相应金额代金券到经销商,后因该经销商跑路,更换新经销商,原代金券无法正常使用,宝马官方让找新经销商,经销商表示赔付的钱在原经销商账户,现在要想使用,可以申请相关打折,消费者认为该打折没有意义,基本都是提高单价再打折,名义上使用了代金券,实际钱还是没有变化。
申请宝马官方把属于我的代金券转移到其他经销商处,之前徐州宝兰和徐州璞之宝之间金融问题,不应该转移到消费者头上。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