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无效且未实际使用,诉求商业版全额退款
网友保保_w43uCYn8
投诉问题:页面字体误导、重大误解、飞蚊症视觉影响、未使用服务、拒绝更换版本、拒绝退款、格式条款无效 投诉诉求: 1.对未使用的商业版服务全额退款; 2.协助将误购商业版更换为专业版,本人愿意补足差价; 一、事实与经过 本人因公司会议需要,计划购买腾讯会议专业版服务。咨询客服得知专业版为998 元 / 年,符合使用需求。2026 年 3 月 2 日 10:14,我在购买页面因字体过小,且本人患有飞蚊症多年,白色背景下视物受严重影响,误将 “6 个账号” 看成 “6 个月”,错买成商业版连续包月 750 元 / 月,并非本人真实意愿。 本人第一时间联系腾讯会议客服,明确提出两项合理诉求: 将已购商业版费用折算抵扣专业版年费,本人补足差价; 但客服明确表示:更换成专业版也不同意,并以 “商业版连续包月属于自动续费类型,协议约定不支持退款、不支持转版” 为由拒绝。 我于 10:28 立即发起退款,自购买至今未召开任何会议、未使用任何商业版功能,完全未产生消耗。飞蚊症诊断书虽早年未保存,但我可随时去医院复查补充证明。 二、格式条款无效说明 经核实,腾讯会议《退费说明》明确标注 “本说明不适用于自动续费类型产品”,却又单方面规定“自动续费产品除法定情形外不支持退款”。该条款排除消费者变更服务、退款的核心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 三、商家拒绝理由均不成立 1.客服称 “已使用权益” 不属实付款到申请退款仅 14 分钟,账号无任何会议记录,完全未使用。 2.“提单账号不一致” 系*台内部问题我在同一账号、同一环境购买并申请退款,账号不一致是腾讯会议与腾讯云后台未打通导致,与本人无关,不能作为拒退理由。 3.“不同意更换专业版” 不合理我自愿补差价更换更低成本版本,未损害*台利益,却被无理拒绝,明显违背公*原则。 四、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 147 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权请求撤销。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6 条: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8 条、第 9 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商家未尽提示义务,且剥夺合理更换 / 退款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