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秀谷商业广场华为授权服务中心违反三包规定,拒绝换机,故意拖延履行法定换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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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 2025 年 3 月在天津滨海新区 K11 华为店购买的华为手机,仍在 1 年三包期内。手机出现严重故障后,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在天津秀谷商业广场华为授权服务中心更换主板(第一次修理),2026 年 2 月 26 日再次送至该店进行刷机修复(第二次修理)。 两次修理后,手机故障不仅未解决,反而持续加重,频繁出现自动重启、黑屏、应用无响应、WiFi 无法连接等问题,完全符合《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 “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 的法定换机条件。 但该门店故意曲解三包规定,以 “未更换物料” 为由拒绝履行换机义务,仅提出再次刷包维修,属于故意拖延三包义务。我多次与门店及华为 950800 官方沟通,均未得到有效解决方案。 现要求: 天津秀谷商业广场华为授权服务中心立即免费为我更换同型号全新手机; 华为官方及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处理,督促商家履行三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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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已满足两次维修换机条件,拒绝再次维修,只接受换机。本人手机即将过保,情况紧急,恳请*台持续督办,督促商家履行三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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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 2026 年 3 月 5 日再次与天津秀谷商业广场华为授权服务中心及华为 950800 官方客服沟通,对方明确拒绝履行三包换机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商家及华为官方客服明确表示:无法为本人免费更换同型号全新手机,仅建议本人再次到店进行刷机维修,并承诺 “若刷机后仍出现相同故障,可更换主板”。 当本人依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 “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应当免费更换同型号新机” 的法定条款提出质疑时,对方以 “未更换物料” 为由,拒绝承认 2026 年 2 月 26 日的刷机行为属于第二次维修,并拒绝出具任何书面说明。 本人已对本次沟通进行全程录音,录音内容清晰记录了商家及华为官方客服明确拒绝换机、拒不履行三包义务的表述。 本人认为: 本人手机在三包期内已完成两次官方维修(2025 年 12 月 8 日更换主板、2026 年 2 月 26 日刷机修复),且维修后故障持续加重,频繁出现自动重启、黑屏、应用无响应、WiFi 无法连接等问题,完全符合法定换机条件。 商家及华为官方以 “未更换物料” 为由拒绝换机,属于故意曲解三包规定、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再次要求本人刷机维修,是典型的拖延战术,目的是拖至手机 3 月 26 日过保,逃避换机责任。 现补充提交本次沟通的录音文件作为证据,恳请*台及市场监管部门: 督促商家及华为官方立即停止推诿,依法为本人免费更换同型号全新手机。 对商家及华为官方拒不履行三包义务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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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名称:华为授权服务中心(秀谷商业广场) 商家地址:津塘公路1168号秀谷商业广场1楼1036商铺(星巴克对面) 商家电话:(022)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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