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真100摄影拒不履约且拒退3380元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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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0年12月5日在广州市增城真童益百照相馆(对外以“童真100像馆”名义经营,关联主体为霖锦(广州)文化有限公司)支付3380元预付款,约定提供4次儿童艺术照拍摄服务。 2024年11月27日联系拍摄时,得知原约定的从化街口门店已闭馆,客服提议跨区拍摄或上门服务,因携带小孩不便跨区,遂约定2024年12月14日上门拍摄。后商家以自身原因两次单方面改约(先后调整至12月21日、12月22日),本人均予以理解并同意。 2024年12月22日晚,双方沟通选拍衣服时,商家声称多数衣服已被选走,导致拍摄无法正常进行。本人意识到商家实际无履约意愿,沟通退款后,客服微信及负责人电话131****1956均失联或明确拒绝退款。 截至投诉日,本人未消费任何服务,未消费金额为3380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及《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商家应返还未消费预付款。现要求: 1. 商家返还预付款3380元; 2. 承担本次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如交通费、诉讼费等); 3. 对商家的违约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注:原订单编号无法通过系统查询,本人提供下单时预留手机号【137****6801】及转账交易单号20************************24作为佐证,相关凭证已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