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真100拒退未使用拍摄费用
网友保保_cTGMYWeG
已完结
我在2024年12月14日与公司签订拍摄套餐合同,总价3999元,约定服务内容为三次拍摄。目前仅使用一次,剩余两次未使用,现要求商家按比例退款2666元。 商家拒绝退款,并辩称剩余两次服务为“赠送”,此理由完全不成立,具体如下。 第一,所谓赠送实为捆绑销售,并非真实赠与。 第二,套餐不退不换条款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 第三,我的退款要求合法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未履行的服务合同,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商家在扣除已消费部分的合理价款后,退还余款是其法定义务。 综上,商家以无效条款和虚假理由拒绝退款,严重侵犯了我的公*交易权和财产权。现希望介入,责令其立即退还2666元。 具体的退款理由详细随附件发送!目前本人已尝试与商家多次电话沟通,商家依然拒绝退款,现本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沟通,只接受商家立即退还266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