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商家未告知兼容问题致退货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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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6年3月4日,我在拼多多*台品牌认证的商家多多优选上购买Apple Pencil Pro到货,收货后发现该笔在我的iPad设备上无法正常吸附、无法显示连接状态,不明白原因,怀疑存在质量问题。 ​2. 我第一时间联系商家反馈“笔不吸附”的问题,并拍完整视频给商家查看,商家未告知是型号不兼容,还坚持称视频中笔是能够吸附,要求我走官方售后流程,且明确拒绝我的换货请求。在整个反复沟通过程中,商家全程没有告知型号不匹配、激活不退货等任何关键信息,只是一直说笔没电、能吸附就没问题,反复让我去官方售后排查。因为商家回复吸附没问题,我基于看看其他*板是否也是这种吸附情况的正常消费者心理活动下,为排查故障原因,我短暂将笔连接至其他型号的iPad进行测试,确认笔在其他设备上吸附正常,判断问题并非出在笔本身,多方查明原因后,发现可能是由于商品型号与我的iPad设备不兼容。 ​3. 我向*台申请退货退款,*台先是支持商家拆封不退的霸王条款,在我的反馈之后却将我“为排查故障而短暂连接其他设备”的行为认定为“已激活使用”,以此为由拒绝我的退货申请,拖延处理我的合理诉求。 ​4. 该笔仅用于故障排查测试,无任何实际使用痕迹,笔身、包装、配件均完好无损。 5.我是因为商家售后误导、不专业、不告知,才一直以为是笔坏了。(甚至重复再买了一支同型号笔。后经自行查找原因后,及时退掉尚未发货的订单,才未造成进一步的损失)。这是商家售前未尽告知义务、售后失职造成的问题,*台在整个解决过程中,全程不提商家的责任和义务,强迫消费者接受不合理的处理结果,即补偿一百元,商品不给退换。 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十条: 1. 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法定权利; ​2. 消费者为检查、检验、确认商品是否故障而进行的合理激活、试用,不属于影响商品完好的情形; ​3. 商家未对“激活不退”进行显著提示+下单前确认,该条款对消费者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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