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贷款罚息过高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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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郭志红,身份证号610428*********714,于2023年3月31日通过度小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运营的“有钱花”*台,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借款15,500元,合同年化利率23.04%,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自2023年8月2日起逾期至今,剩余本金6,724.51元,利息318.56元,罚息6,189.38元,应还总额13,232.45元。该笔贷款年化利率23.04%,逾期后罚息与剩余本金几乎相等,综合年化利率远超*规定的LPR4倍(约14.6%)的法定上限,属于违规高利贷。我多次与北京银行及度小满客服协商,要求减免超额罚息,只还剩余本金,但对方拒绝合理协商,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