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堂正律所乱收费且服务严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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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6年3月11日,与被投诉方重庆堂正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委托对方处理我的经济纠纷非诉讼维权事宜,约定服务内容为非诉讼法律服务,我已按协议约定全额支付500元基础服务费。 合作过程中,被投诉方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1. 合同违规:协议约定风险代理收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律师服务费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且必须使用律所对公银行账户收款,而他们用的是企业微信收款,且对方未按《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法定要求,向我告知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也未明确告知风险代理的权利义务与相关风险,程序违法;同时协议核心服务内容、代理权限约定不明,还设置不公*格式条款,排除我合法的退费权利。 2. 服务与收费违规:我支付费用后,对方仅出具了一份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律师函,未提供协议约定的其他任何非诉讼法律服务,也完全未达成我的委托目的;我多次要求对方提供已完成工作明细、对应收费依据与成本凭证,对方均拒不提供,收费与实际服务严重不对等,属于违规乱收费。 3. 出具无效违规律师函:对方出具的律师函,无承办律师亲笔签名、未标注律师执业证号,不符合律师函的法定形式要件,属于无效法律文书;同时函件存在夸大法律后果、违规恐吓相对方的内容,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4. 拒不履行合理退费义务:我基于对方未完成合规服务、未达成委托目的的情况,多次与对方协商合理退费,对方仅无理由同意退还75元,敷衍了事,拒不协商合理的退费方案。 基于以上事实,被投诉方存在多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违规执业行为,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1. 要求被投诉方立即退还我服务费500元; 2. 要求被投诉方就其违规执业行为、敷衍推诿的服务态度,向我进行正式道歉; 3. 要求*台及相关监管部门对被投诉方的违规执业、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核查与处罚,督促其规范执业行为,改善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