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店纵容商家逾期不发货、拒退款

网友保保_5cw7dgR2

处理中

2025.11.15 和2026.1.24 两个时间段 购买了大喜鱼干铺的痛包小菜包 帽子 后续出现了退款纠纷 商家因自身与厂家纠纷、资金被冻结,发货时间遥遥无期,已构成严重违约。并且商家存在辱骂消费者行为,和不能按当初承诺履行约定,并涉嫌诈*。商家以“退款日期截止”为由无理拒绝退款。预售“不退不换”属于无效格式条款(《消保法》第26条、《民法典》第497条),不能对抗法定退款权未发货预售订单我享有法定解除权,可要求退款 关于他们一直强调的‘拍下不退款’协议,我需要指出两点:第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此类‘不退不换’条款属于排除消费者权利的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且商品未发货、不影响二次销售,消费者理应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维权关键点:后续商家已在其他*台通知可退款,这证明商家已经同意解除合同或认可退款情形,但商家并未在微店*台履行通知义务。商家在其他*台的单方确认已打破了原先的‘不退款’约定,你们*台不能仅以过时的页面协议为由阻碍我的合法退款诉求,请立即处理。 第三,商家存在主观恶意,故意隐瞒退款通道。商家在其他*台通知了退款,却故意不在微店通知。更恶劣的是,商家是在‘大量退款产生后’、‘退款时间已过’才在店铺首页补发通知。这明显是恶意拖延,意图利用时间差来逃避微店*台上的退款责任,这属于恶意违约。 商家承诺2026年1月初发货,至今未发货。商家因自身与厂家纠纷、资金被冻结,未经本人同意擅自更换工厂、更换材料,发货时间遥遥无期,已构成严重违约。 本人申请退款,商家以“已制作中”为由无理拒绝退款;向*台申诉后,*台未公正处理、驳回合理退款申请,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商家预售收款不履约、擅自变更商品、拒不退款,属于违规行为。 现强烈要求*台立即介入,强制商家全额退款,并履行*台监管责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25条 规定指出“不退不换”是霸王条款,在商品未发货,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无理由的后悔权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您的投诉已成功转至企业处理,后续会由企业与您对接,【消费保】会实时关注您的投诉进展,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
投诉信息
微店 微店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243元
投诉编号:
101013009
立即发布投诉 >
一切形式的刷单返佣、充值提现都是诈骗。消费保平台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消费保工作人员不会在评论区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联系投诉人,请不要随意相信通过微信及QQ联系的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