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澜绘教育霸王条款拒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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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您好,我要投诉长沙澜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04MAEB9DL94T)。 我于2026年1月21日与该公司签订《板绘专修班》课程服务协议,课程总费用3880元,已支付100元,剩余费用被诱导办理12期分期支付。 我已完成协议约定的核心学*内容,剩余课程对我无实际用途,提出协商退课,但对方以“必须学完所有课程才算正常学*”为由拒绝配合退课流程,且协议中退费规则设置了8%-30%的高额综合管理费,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格式条款,同时存在诱导消费、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学*路径的问题。我现在正式提出退课要求,根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有权自主选择学*路径,协议中“必须学完所有课程才算正常学*”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且高额综合管理费属于不公*格式条款,是无效的,请立即配合办理退课手续,终止剩余分期
投诉进度
用户评价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该学员胡搅蛮缠,拒不支付自己已上完课程的费用,并乱投诉,我司决定走司法程序处理
企业跟进
跟进内容
你的课程就是已经全部上完了呀 17节课 市场单价费用只有419.52 你是在哪里看的市场单价呢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贵司声称“教过的才收费”,但实际却将全部3880元学费全额摊到17节已上课时,本质是强制本人为未发生的服务付费,完全违背“仅付已上课费用”的承诺,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本人已实际支付419.52元,对应17节课的合理市场单价费用已足额覆盖,不存在“拒付学费”。根据《民法典》第49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贵司设置的“退课需补付全款差价”条款,属于排除消费者单方解约权、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身责任的无效格式条款,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消费者依法享有单方解除培训合同的法定权利,贵司仅有权扣除已上课的合理费用,无权强制要求补付全款。
企业跟进
跟进内容
老师一直说的是, 咱们老师教过的我们才收费 没教过的都是不需要支付,但是你却在自己已经上完了全部课程后说自己不学了,并且还不支付应承担的课时费用,并投诉内容完全不属实,严重影响我司声誉已造成侵权,我司将依法启动司法程序维护我司合法权益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本人报名时,贵司销售人员以“低首付、轻松分期、随时可退”为诱饵诱导报名,却未明确告知退课需补付全款的“霸王条款”,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隐瞒关键信息、诱导消费,本人的投诉完全符合事实,不存在任何矛盾。本人已实际支付419.52元,对应已上17节课的合理费用已足额覆盖,不存在“拒付学费”。贵司要求补付3460.48元,本质是强制本人为未上的课程付费,完全是违规收费,本人有权依法拒绝。请解除合约分期
企业跟进
跟进内容
同学你这投诉完全就相互矛盾啊,课程总费用3880元,你已支付100元,剩余学费是分12个月每个月微信支付自己的学费,这个课程费用以及支付方式,是你学*之前老师已经反复确认过后你认可才进行教学的,你说的诱导是指的什么呢?你说你已完成协议约定的学*内容,并无剩余课程,但你的学费实际却只支付了419.52,关于你说要终止剩余学费的支付,那完全不合协议双方约定,这不是上霸王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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