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店纵容商家逾期不发货且拒退全款
网友保保_Lxog2Gyr
处理中
本人于2025年11月15日在该店铺下单订单号:83***********69,痛包并未发货!!!(如图1),商家原本承诺正常发货,后因工厂纠纷延期至2025年3月25-26日发货。本人现已不再需要该商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台预售规则,申请全额退款,请商家尽快处理,无需发货。而且商家存在欺*消费者的行为,账号被冻结,公司地址也是个空壳,欺*消费者的权益,微店并不处理,且后期态度较差,痛包并未发货,微店与商家(大喜鱼干铺)一直强调的‘拍下不退款’协议,我需要指出两点:第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此类‘不退不换’条款属于排除消费者权利的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且商品未发货、不影响二次销售,消费者理应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第二,也是最重要的维权关键点:后续商家已在其他*台通知可退款,这证明商家已经同意解除合同或认可退款情形,但商家并未在微店*台履行通知义务。商家在其他*台的单方确认已打破了原先的‘不退款’约定,*台不能仅以过时的页面协议为由阻碍我的合法退款诉求,微店也不愿意开启投诉通道,说他们没有权限,用话术敷衍我,我现在在*台处于一种无法退款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