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美超市售发霉草莓拒赔偿
网友保保_djYDeAsx
处理中
本人于2026年3月21日在北京物美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朝阳孙河店购买草莓,当晚拆封后发现草莓已严重发霉变质,属于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向商家提出退款并支付1000元赔偿金的合法诉求,但商家当场明确拒绝依法赔偿,态度强硬,并让我自行投诉处理。 目前本人已留存发霉草莓实物、购物凭证、现场沟通全程录音等完整证据,也已向12345、12315、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等渠道投诉反映。 现恳请消费保*台介入协调,督促商家依法履行赔偿义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与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