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分APP价格误导致重大误解,要求赔付差价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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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诉求】 协调买家退货退款,或由*台先行赔付差价损失1700元(市场公允价9500元 - 成交价7800元)。 【事实经过】 1. *台误导(起因):推荐价偏差17%,导致重大误解 本人于3月20日上架商品,完全信赖*台给出的“智能推荐价格7860元”,遂设置售价7850元。 事实真相: ·该商品同款同成色在3月2日已在该*台以9500元成交。 ·目前*台内同款同成色、通过核验的在售最低价高达10519元。 结论:*台推荐价低于市场价1640元(-17%),属于严重的数据滞后与误导性信息,直接导致本人产生重大误解。 2.电话协商与口头否决(过程):旧要约已失效 买家发起还价后,*台客服致电沟通: ·本人明确拒绝了买家7800元的报价。 ·经协商,本人出于诚意表示:“若买家能接受7400元,可考虑成交”,并被告知需“修改现有申请”或“重新操作”。 ·关键点:此时,原有的7800元议价意向在口头沟通中已被明确否决,新的交易意向(7400元)尚未形成有效订单。 3. 撤销要约与系统漏洞(高潮):改价后仍被“偷塔” 挂断电话后,本人查询实时行情发现被*(市价9500+),立即采取行动: ·一(撤销要约):将商品售价修改为8800元。在法律上,此举构成对之前所有低价要约(包括7800元)的正式撤销。 ·二(恶意*单):就在本人改价后的几分钟内,买家未按协商重议7400元,而是利用*台系统漏洞,强行点击已被口头否决、且已被改价动作撤销的“7800元旧议价入口”直接拍下付款! 【违规性质分析】 1.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买家无视协商共识,利用已失效的旧入口“偷塔”,主观恶意明显。 2.系统致命缺陷:卖家涨价后,系统未自动作废低于新价格的旧议价申请,允许“改价后以旧单成交”,属重大产品漏洞,纵容恶意交易。 证据铁证:当前商品售价显示8800元,而成交价却是7800元,证明系统允许绕过当前售价交易。 3.合同基础无效:本合同建立在*台提供虚假推荐价导致卖家“重大误解”的基础上。依据《民法典》第147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撤销。 【证据清单】 ①价格误导铁证:*期*台成交价9500元; ②行情对比铁证:同款同成色*台已核验在售最低价10519元; ③撤销要约证明:商品已成功改价为8800元; ④恶意成交证明:买家7800成交价 ⑤*台推诿证明,只愿赔付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