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钱罐借款年化利率超38%涉嫌高利贷
网友保保_ZDGykxDr
处理中
我于2025年7月27日在洋钱罐*台借款15600元,第一期及第二期分别还款1567.13元,第三期提前全部结清。1. 我实际用款仅3个月,于2025年10月27日提前结清,总还款16920.80元,实际支付利息及费用1320.80元。2. 根据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年化13.8%)计算,我3个月应付利息仅为538.20元,实际多支付了约782.60元。3. 该笔借款实际年化利率已超38%,远超法定保护上限,属于高额利息。现申请*台退还我超额支付的利息部分,若不处理,我将去银保监投诉或起诉你公司。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规定:各类息费(利息、服务费、管理费、贷后服务费等)必须全部计入综合年化成本,不得拆分收费规避利率上限。所有与借款相关的费用,都应合并计算为借款人的实际资金成本,不得单独列示以掩盖高利率。该笔借款实际年化利率高达38%多,已严重超过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以及金融监管部门年利率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