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台未履行先行赔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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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4月27日起先后淘宝*台支付共计345元定金预定假面骑士shf与形刻超兽武装的商品,商家英格伦现已跑路/店铺关闭,至今未发货也未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电子商务法》第58条,淘宝*台负有先行赔付义务,但*台客服以“商家保证金不足”为由推诿拒绝退款,仅让消费者“耐心等待”,未采取任何有效止损措施。 本人诉求:要求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立即全额退还345元定金,并履行*台先行赔付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