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人寿虚假宣传‘防养老保险’,诱导消费者误购终身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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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一个自称是邮政工作人员的人,来到我的门面上,向我推荐一款太*保险的产品。他当时告诉我,这是太*保险的一份“防养老的保险”,可以作为养老的补充。他跟我说,这份保险很好,定期交钱,交完之后就能给养老提供保障。当时,我听他的介绍,理解成这份保险就像是存一笔专门的养老金,等以后需要的时候可以取出来用。 在他的推荐下,我购买了这份“太*臻爱一生终身寿险”(保单号:00***********12)。因为我信任他是邮政的人,觉得他不会*我,所以当时没有多想,也没有仔细追问那些复杂的问题。 但是,直到最*,当我真正想了解一下这份保险,并计划使用里面的钱时,我才震惊地发现,情况和他当初说的完全不一样!我从保险公司了解到,我买的这份保险,并不是我想象中那种到期后能把所有投入的本金都取出来的“养老储蓄”。 他当初在向我介绍时,从来没有跟我解释过一个叫做“现金价值”的关键概念。现在我才明白,这份“终身寿险”如果我想在某个时间点取钱,我能拿回的并不是我交的所有本金,而是那个时间点的“现金价值”,这个数额很可能远低于我投入的本金,意味着我会损失一大笔钱!这个最关键的风险和产品特性,他在销售时只字未提。 我现在才恍然大悟,那个邮政工作人员当初只用“防养老的保险”这样模糊而好听的说法来吸引我,却刻意隐瞒了“终身寿险”的本质、领取方式以及“现金价值”会远低于本金这个核心事实。他的介绍让我产生了严重的误解,以为这是一笔安全、灵活、能用于养老的储备金。 我认为,太*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无论这个人是邮政的正式员工代为销售,还是太*保险派驻在邮政网点的业务员,他都是利用了我对“邮政”这个国有机构的信任来进行推销。太*保险公司对其销售渠道和人员有管理和培训的义务,必须确保他们向客户清晰、真实地说明产品,特别是像“现金价值”与“本金”的区别这种直接影响消费者决策的核心信息。正是因为他们的业务员没有做到这一点,才导致我做出了错误的购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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