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拒提供收款人信息致无法追回错付款
网友保保_eqcJib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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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2月14日通过支付宝扫码支付,应付104元,误操作支付1040元,多付936元,属于明显重大误解与不当得利。 本人向支付宝申请提供该笔交易(订单号:20************************56)收款人“庆”的实名信息,以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支付宝客服工号393277以隐私为由拒不提供。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负有协助消费者追回错付款、提供必要交易对手信息的法定义务。支付宝拒不配合,已严重侵害本人求偿权,导致无法维权。 现要求:1. 责令支付宝限期提供收款人“庆”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2. 督促协助追回多付的93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