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润违规搭售担保费并变相高利贷
网友保保_4BQqAw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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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5月6日在分期乐*台(订单编号:O20240*********108***)申请借款13000元,在借款过程中,*台及合作方广西恒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未以显著方式告知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未说明收费依据,即强制收取担保费2162.77元。 该笔借款实际年化利率(单利)高达36%,复利高达42.9%,已超出*规定的合法利率上限。广西恒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未提供任何实质担保服务、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的情况下,通过搭售担保服务的方式变相收取高额费用,属于违规搭售、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 1. 广西恒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全额退还违规收取的担保费2162.77元; 2. 分期乐*台对合作机构的违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协助督促担保公司完成退费; 3. 对违规搭售、变相高利贷的行为进行整改,避免其他消费者遭受同样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