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险恶意拖延理赔致老人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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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举报人: 郦如卿,70岁独居空巢老人,电话:137****2339 被举报单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举报人: 赵文杰(理赔员,电话186****3626)事发时间: 2025年4月14日、保单号:66******************08 报案号:86******************55(2025年4月首次报案) 86******************32(2026年3月27日再次报案) 一、事实与理由1. 恶意拖延12个月,拒不立案、拒不处理、我于2025年4月14日被小区道闸砸伤致残,先后入住9家医院,目前瘫痪在床、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危重急需救命医疗费。我于2025年4月首次报案,报案至今整整12个月,人寿财险及赵文杰长期不接报案、不立案、不处理,从未主动联系我本人对接理赔,严重失职*。2. 公然伪造证据,欺诈*保:2026年3月27日我被迫再次报案后,赵文杰公然撒谎称“3月27日才收到报案”,并伪造“有理赔员对接”的记录,拒绝提供任何对接凭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证据、欺诈*保,严重侵害70岁独居老人的合法权益。3. 漠视生命,致老人病情恶化、生命垂危 人寿财险及赵文杰以“未收到物业材料”“需与物业协商”为由,恶意推诿拖延、拒绝将理赔款直接赔付给我本人,严重侵害70岁独居老人的救命钱,导致我病情急剧恶化、瘫痪在床、生命垂危。二、举报诉求 1. 请求监管部门立即立案调查,追究中国人寿财险及赵文杰伪造证据、欺诈*保、恶意拖延理赔的全部法律责任; 2. 责令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五条,立即先行预付我的救命医疗费; 3. 要求中国人寿财险及赵文杰承担因其恶意拖延导致我病情恶化、瘫痪在床、生命垂危的全部赔偿责任与法律责任。 请将此举报转交*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处理 举报人:郦如卿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