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汀康城店致儿童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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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吉祥路72-109号 塔斯汀中国汉堡(康城风情街店) 投诉人:热米娜·肉孜 投诉事由:2026年4月4日,我带8岁儿子库特菲·依力江在康城风情街这家塔斯汀就餐后,孩子当天出现高烧、呕吐、腹泻,当晚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急诊,诊断为急性细菌性胃肠炎,与食用该店不洁食品有直接因果关系。 该店卫生不达标,导致未成年人食物中毒,造成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 要求: 1. 市场监管部门立即检查该店卫生并依法处罚; 2. 全额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 3. 书面回复处理结果。 证据:病历、血常规、粪常规、消费记录、发票。
